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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不仅包含自身还应当包括其项下相关案件

来源:雷竞技网页入口    发布时间:2024-02-29 00:42:46

  原标题: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不仅包含自身还应当包括其项下相关案件

  专属管辖: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专属管辖是一种强制性管辖,具有管辖上的排他性,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又排除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和法律有关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适用专属管辖的情形:(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案件名称:深圳市美达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案

  美达芙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一公司签订《元海晟庭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美达芙公司按照约定进行实施工程,但中建二局第一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故起诉至施工工程所在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中建二局第一公司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被驳回后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认为,本案案由应确定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原审裁定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确定本案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处理,属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上对管辖作出了约定,应移送约定管辖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处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应该依据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案涉不动产所在地在长春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该案依法应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管辖为由,报请最高院指定管辖。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该项涉及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的理解,应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第三级、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案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本案中,中建二局第一公司将其总承包工程中的外墙涂料工程分包给美达芙公司,双方形成的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元海晟庭项目外墙涂料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约定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管辖,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约定违反专属管辖原则,应认定无效。本案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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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高明律师,党员,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17年8月入选江苏省第一期青年领军律师人才库。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全市仅8人),政府采购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连云港校友会总法律顾问;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

  2003年起供职于知名上市药企,担任法务负责人,长期对接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13年创办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建设工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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