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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

来源:雷竞技网页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24 03:02:54

  西安日报讯(记者张端)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发布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明确了治霾的年度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1+1+9”组合方案即《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9个专项行动方案。其中,9个专项行动方案是今年铁腕治霾的重中之重。充足表现了市委、市政府铁腕治霾的决心。

  《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2017年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项重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加快调整产业体系,淘汰剩余落后产能,全年万元GDP能耗降低3.3%。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由市规划局牵头一直在优化城市布局,10月底前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并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快速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公司“退城入园”任务。

  由市发改委牵头全面整治燃煤污染,全年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之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积极地推进散煤治理,全年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市市政局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6月底前对非法煤炭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由市公安局牵头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5月底前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2017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6月底前出台政策,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同时,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年底前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并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由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牵头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严格执行“禁土令”。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并将城乡接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

  由市环保局牵头,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市城管局快速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5月底前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一定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年内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升油气回收效率。自2017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稀释剂。

  由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市法制办等单位牵头,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10月底前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由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牵头,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全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逐步的提升供热计量面积。

  由市铁腕治霾办牵头,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9月底前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

  由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等单位牵头,持续扩大生态增容。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由市铁腕治霾办牵头,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8月底前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9月底前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并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由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牵头,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报告制度。

  在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组织和人员将受到严肃问责。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督查考核问责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听取工作汇报;每月组织一次联合督查、现场检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擂台赛”、媒体暗访等方式来进行督查。

  区(县)、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进行自查。对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年度指标的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县)、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区(县)、开发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直至其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指标合格。取消其市级并建议取消其国家和省级已经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及上年度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评选资格。

  同时,对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肃问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或上报情况出现重大失实,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监察局提,顶格处理。

  《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年全市削减煤炭消费170万吨。县以上城镇及建制镇居民、商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使用散煤的,全部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10月底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由天然气、电力或洁净煤等替代,到2017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率达到70%,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以上;到2019年10月底前,山区农村替代率实现全覆盖。2017年6月底,全部取缔非定点煤炭营销网点。新建或改扩建洁净煤营销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100%。

  《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10月底前对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同步实现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涉气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每月不少于2次,3月底前完成首次填报工作。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督促涉气污染源企业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物减排实施措施,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监督企业执行。10月底前,全市环境执法机构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达到100%,《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100%。

  《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底,西安市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将保持在90%以上。西安市将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11月底前,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稳定在85%以上。将在鄠邑区、蓝田县各建设1个以建制镇为单位的秸秆沼气示范项目。2017年8个涉农区县建成秸秆饲料化、基料化企业。到2018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率提高到6%以上。

  《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加大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排查力度,发现一例2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限期取缔拆除一例。全方面推进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年内完成拆改总量不少于220台。建成区外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力争9月底前完成拆改总量不少于16台。对燃煤锅炉提前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的,原则上继续延用2016年地方燃煤锅炉财政补贴政策。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40%的整治任务。10月底前开展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环境污染执法专项清理取缔整治。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清理取缔一批。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西安市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建筑施工严格执行“6个100%”“7个到位”标准。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出现被市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市通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西安市将在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原料替代及工艺技改;加大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深入开展饮食业油烟集中治理;集中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4月起,严禁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的稀释剂在市场上销售。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内,禁止进行油漆等涂料喷涂作业。

  全面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对全市400平方米以上含炒菜、油炸、火锅(有炒料作业)的餐饮单位,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4月1日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治理;5月1日前,大中型企业、高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完成餐饮油烟治理。

  《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划定禁行范围,严禁低速汽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严禁载货柴油汽车每日7-21时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3月底前,西安市将明确禁行的车辆类型及其禁行区域。10月底前,禁行区域内除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无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对居住小区周边废品回收、家装垃圾清运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做全面整治。对“以车为店”“以车代店”“僵尸车”以及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进行专项整治。开展黄标车、摩托车禁限行整治。发现以上车辆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律查扣。针对载货柴油车、黄标车、摩托车等,一律责令限期驶出西安市三环路(含三环),对“僵尸车”一律公告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西安市将建立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体系。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将结合河长制、路长制通盘开展工作,发挥一级、二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重点强化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

  《陕西省2017年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3日发布,其中提及6月1日前要对露天烧烤划定经营区域,划定区域外的烧烤摊点将被取缔,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

  每当雾霾笼罩天空,人们都希望一股强劲之风吹来,重现“蓝天白云”。要治理好雾霾,在环保执法方面需要执法铁腕治理,从源头抓起,才能阻断雾霾产生的机制,起到像“劲风”一样的效果。

  (记者徐运平)记者从河北省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升至25.3%,与钢铁业相当。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铁腕”去产能,培育新动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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